首页 > 教学科研 > 正文
实验(实训)教师岗位职责

1、根据教学大纲和科研任务的要求,组织制定课程、学年实验(实训)日程,担任具体教学任务,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(实训)内容,提高实验(实训)水平。

2、熟悉实验(实训)的有关理论、目的、要求方法,熟悉各类设备的规格、性能、用途及保管知识,能熟练使用各种实验(实训)设备,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技能,会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。

3、负责所管实验(实训)室的建设,不断提高实验(实训)水平,保证课程教学所需。

4、根据学生在实验(实训)中的表现、完成的实验(实训)报告及实验(实训)作业等情况进行记分制全面考核。

5、负责实验(实训)所需仪器的申报。贯彻执行有关安全、设备、管理规定。认真管好所属设备,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。做好损坏记录并及时报修。

6、按照学院、系有关规定,认真指导实验(实训)和材料消耗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。

7、实验(实训)完毕,应清点归还设备,检查设备有无损坏,如有损坏,丢失,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

8、做好实验(实训)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,保持实验(实训)室清洁。

关闭